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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1年5月20日,福特汽车全新皮卡产品F-150 EV正式发布,新车作为福特皮卡有史以来最强的产品,重启福特皮卡家族高性能版本的专属名称Lightning,中文译为“闪电”,与福特F-150 Lightning一同亮相的还有电动野马跑车和电动货车全顺。

根据发布会现场介绍和实车官图显示,全新F-150的车身由军用级铝合金制成,F-150 Lightning采用了此前曝光的贯穿式灯带,包括前脸灯组和尾部灯组均为贯穿式LED灯带,灯带左右两侧稍向上隆起,与发动机舱盖两侧线条融为一体,视觉效果有点类似老款F-150。前格栅部分采用了电动车惯用的封闭样式,为黑色钻石切割样式,仔细观察之下更显精致,福特在此基础上提供三种不同样式前脸格栅打造新鲜感。

行业都亏惨了

 


 

 

代表:Lordstown Endurance、Nikola Badger、Atlis XT、

 

和芯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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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子公司资材调达部根据生产管理部提供的月度生产计划,在每月月中向供应商下达次月采购需求;同时,各子公司资材调达部根据库存情况及周生产计划每日滚动向供应商下达七日后的执行计划,即采购订单。

变焦拍摄时,7 Pro与华为手机同样好;超广角拍摄时,则稍差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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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英文名称:Sunwoda Electronic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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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据七环视频报道,8月9日,河北秦皇岛。陶女士在BOSS直聘上看到,临陆室内游艺馆招聘信息称“不要工资,用爱发电(100%录用)”。BOSS直聘客服回应称,若违法不支持。区劳监称,可能是半开玩笑的话,零工资“谁也不可能去”,将与公司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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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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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2017年02月

比如,该车拥有强大的自供电系统,可为家庭、工地提供电力,能够输出7.2—9.6kW的稳定电流,帮助车主完成各类工作。新车的充电系统还支持逆向输电,当F-150 Lightning插在家用电源上时,如果房屋失去电力,该车可以为房屋和电器供电,以应对极端天气带来的影响,供电时长可达三天,不过还功能需要用户配备交流逆变器和福特皮卡专用家用充电器。

动力方面,F-150 Lightning将拥有两种电池容量以及单电机、双电机两种驱动方式,单电机标准电池组(SR)续航里程370km,双电机扩展电池组(ER)续航里程480km。在标准续航里程下,车辆最大功率426马力(318kW),采用拓展电池组时最大功率563马力(420kW),两种配置下扭矩都是1051牛米。F-150 Lightning还将全系采用四轮驱动模式,并应用了独立后悬挂以提升整体性能,双电机版本百公里加速仅需4.3秒。拖挂与承载力方面,F-150 Lightning单电机版最大有效载荷907kg,最大拖拽质量2267kg,双电机版最大有效载荷829kg,最大拖拽质量4535kg。

在动力方面,CyberTruck拥有不输保时捷911的2.9秒的0-96km/h的加速成绩,最高续航804km的续航里程,以及3500磅(约1588kg)的有效负载能力,以及轻松拔河赢得福特F-150的牵引能力。特斯拉电动皮卡Cybertruck有3种版本,分别是单电机后轮驱动版、双电机全轮驱动版和三电机全轮驱动版,提供了402公里、483公里和804公里三种续航版本。售价在3.99万美元到7.69万美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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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发行费用单位为万元,与《验证报告》的发行费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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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了多个版本的 Mac mini 之后我们可以发现,其官翻机与同款在售全新机型相比,售价均为七六折左右,其他产品也遵循着「同一类产品具有相似折扣」的规律,并且原价越贵差价越大,加之 Apple 承诺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政策,性价比很不错。另外,Mac Studio 这种新产品也有官翻机,价格在九折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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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第二节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欣旺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5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12,000.00万元(1,120.00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12,000.00万元(1,120.00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转股起止日期2021年1月20日至2026年7月13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第三节绪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公开发行了1,1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2,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2,000万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号675号”文同意,公司11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8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欣旺转债”,债券代码“123058”

第四节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569,135,331元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8年8月24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原欣旺达有限的股东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将欣旺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欣旺达有限的股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同日,所有股份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各发起人一致同意,欣旺达有限截至200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45,743,466.94元,其中141,000,000.00元按1: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14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余额4,743,466.94元进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有限公司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确定所持股份公司的股份比例,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东。2008年9月10日,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华验字[2008]103号《验资报告》验证,该次出资已足额到位。

2008 年10月15日,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440306102879581,注册资本为14,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明旺。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1、深耕锂电池领域

作为锂电池模组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始终以锂电池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为主营业务,目前已成为国内锂能源领域设计研发能力最强、配套能力最完善、产品系列最多的锂电池模组制造商之一。在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的态势下,公司精耕细作,积极配合国际国内客户需求,市场份额逐步攀升,客户认可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公司收入、净利润的稳定增长,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升,已成为全球领先的锂电池生产厂商。同时,公司不断的进行产业链横向与纵向拓展,目前已形成消费类锂电池、动力电池、智能硬件、储能系统与能源互联网、自动化与智能制造、第三方检测为主的六大业务格局。公司作为全球锂离子电池领域的领军企业,经过20余年的锂离子电池行业积淀,在锂离子电池领域积累了良好的行业口碑、扎实的研发设计能力及完善的配套设施,在人力、客户、技术、供应链和研发方面,为发展锂离子电池业务提供良好的支持。未来,公司继续贯彻包括“智能终端(Pack),能源类产品(Power),系统化解决方案(Solution)”的“PPS”战略,其中智能终端产品将包括消费类电池模组、智能硬件终端等,实现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的升级和延伸。能源类产品瞄准汽车电池、储能系统及能源互联网,积极开拓和维护大客户关系,迅速突破市场。系统化解决方案则主要提供智能制造系统和实验室检测服务,一方面实现对内服务,提升公司整体智能制造水平,另一方面对外输出,开拓新市场机遇。

2、纵深的产业链布局

3、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

在技术研发及技术积累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技术积累,在锂电池领域持续针对锂电池模组、锂电池材料与电芯、BMS、自动化生产以及新能源新产品、新材料进行投入和创新,持续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历经多年的技术沉淀,拥有较为雄厚的技术积累,并依靠持续的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加优秀的产品和完善的配套服务。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金额逐年增加,稳居行业前列。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32.30亿元,其中,2019年,公司发生研发费用15.23亿元,较2018年度增长43.6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持续上升,从2017年4.61%提升至2019年的6.03%。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不仅稳固了公司行业领先优势和地位,也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已拥有自主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超过千项,充分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

在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方面,公司在高能量密度和高功率动力电芯、电池管理系统等动力类锂电池领域形成了深厚的技术储备,研发成果达到了业内先进水平,具备批量生产与供货的条件。另外公司在先进电池包工艺、电池系统综合测试及评价、动力智能化工厂、全生命周期电池监控以及梯次解决方案等技术领域都建立了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积累。公司电芯研究院自成立以来开展了包括新材料、化学体系、新产品、新工艺和测试分析评价在内的技术开发。到目前为止,公司开发的高能量密度动力电芯产品能量密度达到240Wh/kg,寿命超过2,000次,同时兼具家用及运营客户需求。高功率密度动力电芯产品功率密度达到5,400W/kg。公司在电源管理系统研发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拥有丰富的经验,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基本充放电保护、电池参数智能管理、电池保护模块温度调节、数据传输、电池安全保护监控和多电芯平衡等方面的核心技术,得到客户的一致认可。

4、领先的电源管理系统研发能力

5、优秀的锂电池模组开发与制造能力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批从事锂电池模组生产的企业,拥有一批长期从事锂电池模组设计开发的高管和业务骨干。公司的研发设计团队对锂电池模组行业的市场变化趋势、技术进步、公司生产能力、上游原材料性能及下游需求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为了更好的引导和实现客户的锂电池模组使用需求,达到锂电池模组整体开发设计的最佳化,公司与客户的合作从客户产品的研发阶段就已经开始。在与客户的合作研发过程中,公司参考客户新产品的外观及内部结构、产品能耗指标、使用环境模拟指标、产品的通讯参数等因素,进行锂电池模组的开发与设计配合,在以上各方面引导客户对其产品进行优化设计。公司深耕锂电池模组制造领域多年,长期服务于全球领先的电子厂商,积累了丰富的制程管理经验,拥有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严格把关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程序和质量,并将成品进行严格质量检测,以保障出厂产品的质量。

6、快速的订单及客户响应优势

7、优质的客户资源及良好的客户合作基础

四、发行前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569,135,331.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王明旺持有公司股份436,929,302股,占公司总股份27.8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威持有公司股份132,446,600股,占公司总股份8.44%,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王明旺与王威均为公司创始股东且一直服务于公司,其中,王威现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两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9,375,902股,合计持股比例36.29%,王明旺与王威共同控制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五节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112,000.00万元(1,120.00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欣旺转债总计为8,052,302张,即805,230,2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1.90%。

3、发行价格:100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2,0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2,000.00万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原股东优先配售8,052,302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1.90%;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3,116,916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7.83%;联席主承销商包销30,782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27%。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本次发行费用共计1,817.01万元,具体包括: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12,000.00万元,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欣旺转债总计为8,052,302张,即805,230,2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1.90%;网上社会公众投资缴款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3,116,916张,即311,691,6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7.83%;联席主承销商包销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30,782张,即3,078,2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27%。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8,170,018.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1,829,981.42元。联席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及部分发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1,106,037,735.85元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18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以下简称《验证报告》)。

第六节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7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7月15日。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该议案。

2020年7月9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112,000.00万元

4、发行数量:1,120.00万张

5、上市规模:112,000.00万元

6、发行价格:100元/张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000,000.00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101,829,981.42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11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120.00万张。

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1、年利息计算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转股起止日期2021年1月20日至2026年7月13日。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2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1、到期赎回条款

2、有条件赎回条款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1、有条件回售条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2、附加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欣旺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2,000万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1,569,135,331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11,198,918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03%。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请参见本节之“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2,000.00万元(含11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经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7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3、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5、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15日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媒体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第七节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发行了“17欣旺01”公司债、于2017年8月16日发行了“17欣旺02”和“17欣旺03”公司债,其中“17欣旺01”于2020年6月12日到期,公司已足额还本付息;“17欣旺02”及“17欣旺03”到期日均为2020年8月16日,公司于每期期末足额付息。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起息日为2020年6月23日。

四、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第八节偿债措施

第九节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三、财务信息查询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112,000.00万元,总股本增加约5,263.16万股。

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节董事会上市承诺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二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